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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叶嘉莹学读诗:杜甫的七言绝句《赠李白》很成功,原因有两点

作者:齐齐哈尔诗词网
日期:2020-02-17 13: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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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一生中给李白写过10几首诗,其中最短的一首《赠李白》是杜甫七言绝句中十分成功的名篇。它以简短的28个字生动描绘出了李白天才一面的恣纵,生活的多彩;用寥寥几笔,勾勒出了一幅李白一生的速写小像。

杜甫在诗中,淋漓尽致地写出了李白的不羁,以及属于天才诗人所有的一种寂寥落寞的沉痛哀伤,更浓烈地写出了自己对李白满心倾倒的赏爱与深相惋惜的知己情意。

《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一、这首小诗笼罩了李白的一生。

744年的秋天,李白43岁,杜甫32岁,正是李白从翰林院放归之时,杜甫因为科举失败而东游。两个同样失意的天才在陈留相识了,但这时杜甫对李白还有初相识的客套与距离感。

这首小诗,写于745年的秋天,两人第二次相聚于石门,他们一起吟诗作乐,欢歌痛饮。经过一年的相知,杜甫对李白已经不再陌生客气,而是深知惋惜。

跟叶嘉莹学读诗:杜甫的七言绝句《赠李白》很成功,原因有两点

第一句:秋来相顾尚飘蓬。

秋来,提笔两字就写出一种萧索寂寥之感。宋玉有“悲哉,秋之为气”,杜甫从中受到情绪的感染写过“摇落深知宋玉悲”。摇落,不仅是秋天木叶变黄遭风吹而落,也是生命的飘飘下坠之感。

相顾,是表达知己共鸣,同病相怜的情意。两个人都是天才诗人,虽然风格不同,但境遇却相似。我们在千古之后再来读它,其间弥漫的深情让人感动又哀伤。

飘蓬,与李白相处之后,杜甫发现他当初认为的“李侯金闺彦”,原来在心灵和生活还有截然不同的另一面。虽然李白也辉煌过,但如今仍是漂泊于秋寒之中,摇落无依的蓬草。字又将这种飘零之感更推进一层。

第二句:未就丹砂愧葛洪

这一句很容易被泛泛一读而过,它看起来很普通,但却是杜甫表达沉哀深痛之处。它是上一句相承而下的。

葛洪,是东晋道教学者、著名炼丹家、医药学家。他在炼丹方面颇有成就,曾受封为关内侯,后隐居罗浮山炼丹。他是许多像李白杜甫这样,入世不顺想要出世之人所追捧的偶像。

这一句主要是写李白在宫中得不到重用,他积极入世的志向追求和人生的理想幻灭之后,开始追求出世的精神世界:修道炼丹成仙。然而这一个追求依然幻灭了,它让人更加失望了。杜甫替李白说出了心中的难过与悲哀:无法做一个有作为的人,也无法安心修道,愧对葛洪你这个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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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句:狂歌痛饮空度日

李白追求的是功成身退的境界。虽然他有一颗为世所用的心,但却不屑于受功名利禄的羁绊,也不喜欢受到虚伪和鄙俗的玷污。他真正向往的退却秦军而后长揖辞决封赏的鲁连,是帮刘盈保住太子之位而拂衣归隐的商山四皓。

但此时,他进不能成事,退不能炼丹而成;既失望于世,又不能弃之而去;既不能弃,又怀有神仙的向往,既怀有神仙向往,又清晰知道不可信不可为。

在如此曲折的纠结与羁绊中,李白越是用力挣扎,越是不可摆脱。

人间天上,都没有李白可以寄托依附之所,他只能用酒来麻醉内心的痛苦,用痛饮和狂歌来缓解这种悲苦。

第四句:飞扬跋扈为谁雄。

在前三句所写理想幻灭的悲愤与痛苦后,在落拓之后的放浪生活后,杜甫写出了李白作为绝世天才的无限寂寞。

飞扬,是鹏鸟的高飞。是“扶摇而上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的飞翔,它不是一般“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的那种小鸟所能知道的气势。

所以鲲鹏这样的大鸟,生来就注定了曲高和寡,寂寞孤独的命运。

杜甫用飞扬的鲲鹏来形容李白,是对李白极大的赏识。

跋扈,是大鱼的跳跃时,跋动它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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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一直把自己比作鲲鹏,他在《上李邕》诗中就以“大鹏一日同风起”来自比,又在《大鹏赋》中,对鹏鸟的振翼高飞怀有极为天真浪漫的幻想。虽然“怒无所得,雄无所争”充满寂寞的感慨,但却不失怒与雄的豪情和勇气。

然而,这世上没有大鹏所期待的大海大风,也没有可以相伴同飞的希有之鸟。这世间所有的,只是无知窃笑的斥鷃,争名夺利的腐鼠。于是李白的一生都活在寂寞的挣扎里,他寂寞地腾跃,寂寞地挣扎,寂寞地悲伤,最终寂寞地陨落。

晏殊有词:“若有知音见採,不辞偏唱春阳。”但李白的飞扬跋扈,却要为谁雄呢?

叶嘉莹先生说:读到杜甫写的这句“飞扬跋扈为谁雄”真使人为李白这一天才的落寞失意而感伤不已。

二、叶嘉莹认为这首小诗之所以成功,原因有两点。

叶先生认为:千古以来,必当推杜甫为李白的唯一知己。

李白的诗真正的妙处所在,其实并不容易被人所知。那些不喜欢李白的人,会把他的恣纵不羁看成浮夸率性,喜欢李白的人,喜欢他的飘逸,却不能赏识他的沉郁。而杜甫,却能对两面的李白都相知相爱,实为知己才能达到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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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赠李白》之所以写得如此成功。主要原因有二。

1、写作时间的恰到好处。

跟任何人写作是一样的,作者对于要写的主题,会有一个抓取获得的时间。当这个意念转化为语言进行表达时,中间有经过一段酝酿的过程。这个酝酿的时间需要起到好处:

①太短,则对于要写的主题,没有完整深刻的认识,写作的情绪,未能达到成熟的境地。这样的作品,会有肤浅生涉之病。

②太久,则对于要写的主题,已经失去了新鲜刺激,作者自己都感受不到激动与鼓舞,自然传递出来的文字也没有吸引力。情绪酝酿过久,会过于成熟,陷入衰老僵化的阶段。这样的作品会失去应有的生命力。

所以这个时间,不是杜甫写这首诗用了多久,也不是他写在什么季节,而是杜甫与李白交往的感情发展到达的一个阶段。

为什么这个阶段很重要呢?

与人交往,如结果实,都有成熟饱和的阶段。时间短,则相知尚浅,彼此不免生疏客气。时间太长,虽然有“落日故人情”的温暖,但绝不能与由“新相知”而推进的“乐莫乐兮”的互相冲击震撼狂热的激情相提并论。

杜甫写这首诗,就是恰逢两个人相互震撼与吸引的阶段。他们于744年秋天相识,745年秋天分别之后,一生再未相见。

分别之前杜甫写给李白的诗,是客气的生疏的,分别之后的诗,是余情未了,空有回忆。

这首《赠李白》刚好写于相识之后,别离之前,正当你侬我侬,感情最强烈之时。

所以说是时间上恰到好处。

2、素材抓取的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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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首诗,杜甫没有从琐碎的生活来叙述,而是从心灵和感情来着笔,完全做到了遗貌取神的效果。

杜甫与李白相处的两个秋天,他也写过另外两首给李白的诗。

其中744年写的“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还带着生疏客气,745年的“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因为从事迹的角度出发,虽然有亲密的情意,但震撼心灵的力量却远不及这首绝句。

在745年分别之后,杜甫再也没有见过李白。那之后的10多年,虽然杜甫也间断写了10多首给李白,但那些诗始终都停留在回忆和思念之上,属于这些浓情的余波而已。

而这首小诗,却并没有受到时间的限制,它成功地把李白一生的不羁形象都收定在了短短的28个字里。

它之所以如此成功,正如叶先生说的:由心灵与感情着笔,为后世留下了李白生动的相貌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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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李白此生漂泊无依的岁月里,时不时收到杜甫的诗,也算是有点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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