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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兴民权,开民智

作者:齐齐哈尔诗词网
日期:2019-11-21 1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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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日本的明治维新经验值得效法,于是决定写一部《日本国志》。从收集材料到最后定稿,用了近十年时间,分学术志、刑法志、职官志、礼俗志等十二志,四十卷。

主笔/薛巍

黄遵宪:兴民权,开民智

黄遵宪(1848~1905)(FOTOE供图)

在去世前一年,黄遵宪在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回顾了他自己的一生,说“自吾少时,绝无求富贵之心,而颇有树勋名之念……盖其志在变法,在民权”。他先是出使日本,著《日本国志》,批判帝制,倡导学习西方的政治体制,后创办《时务报》,至湖南推行新政。

钟叔河先生在《从东方到西方》一书中说:“黄遵宪绝不仅仅是一位诗人,他首先是一个维新运动家,一个启蒙主义者,一个爱国的政治人物。”黄遵宪第一个把明治维新时期日本人学西方的情况和经验教训介绍到中国,康有为、梁启超乃至光绪皇帝都深受其影响。

黄遵宪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被誉为杰出的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教育家。祖籍广东省嘉应州(今梅州市),生于1848年(清道光二十八年),卒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17岁时写了首诗,说“儒生不出门,勿论当世事”。20岁成了秀才。光绪二年,他中了举人,随后当上了外交官。从1877年12月起,黄遵宪在日本待了四年多,那时,明治维新已开展十来年,日本的面貌已经开始发生深刻变化。他认为日本的明治维新经验值得效法,于是决定写一部《日本国志》。

《日本国志》从收集材料到最后定稿,用了近十年时间,分学术志、刑法志、职官志、礼俗志等十二志,四十卷。一般而言,一国的文化有三个层面,首先是可见的器物层面,继而是制度层面,最后是制度背后的理念。黄遵宪对日本的物质、教育和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理念的学习均有涉及。

《日本国志·工艺志序》中说:“今欧美诸国,崇尚工艺……千钧之炮,连环之枪,以守则固,以战则克,则其艺资于兵事;火轮之舟,飞电之线,虽千万里,倾刻即达,则其艺资于国用……中国于工艺一事,不屑讲求。所作器物,不过依样画葫芦,沿袭旧式。今万国工艺,以互相师法,日新月异,变而愈上。夫物穷则变,变则通。”

在“国统志”中,黄遵宪对世界各国的政体做了分类:“有一人专制称为君主者;有庶人议政称为民主者;有上与下分任事权称为君民共主者。”他认为,一人专制政体有很多弊端,明治维新是对日本旧的专制体制的否定,“尊王意不在尊王,在覆幕府也”。

他看出,明治维新后的君主制不同于古代的君主制,新政体是君民共主的政体,“全国上下同受治于法律之中”“万事决于公论”。他预计,“近日民心渐染西法,竟有倡民权自由之说者……嗟夫以二千五百年余岁君主之国,自今以往或变而为共主,或竟变为民主”。

钟叔河说:“1882年从日本到美国后,黄遵宪进一步接触了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和政治制度,渐渐开始形成了关于变法、民权的政治思想。他‘取卢梭、孟德斯鸠之说读之,心志为之一变,知太平世必在民主’。但他总是怀疑人民独立自治的能力,‘仍欲奉主权以开民智’,也就是想要学日本那样,奉一位天皇来实行自上而下的变法,是一个君主立宪论者。”作为一位儒生、官员,他不会想到彻底推翻帝制。

他按照西方近代思想,说民权有两种来源,一是天赋人权,“人受天地之命以生,各有自由、自主之道;论权利,则谓君主父子男女各同其权”;另一个来源是社会契约,政府与人们之间订立的誓约,其中第一条是“万事决于公论”,说老百姓有参与国政的权利。他在《日本杂事诗》中说,日本天皇在源平之后,跟周朝的东君一样,只有虚位。

1884年美国选举总统,他写了一首长诗讲这件事,首先指出了美国政治好的一面,“红黄黑白种,一律平等视;人人得自由,万物咸遂利”,选出的总统“究竟所举贤,无愧大宝位”。但是他认为选举黑幕重重,丑态百出,比如两党互相进行人身攻击。这些认识进一步助长了他的君主立宪主张,虽然他后来在南学会的一篇演说中又说封建帝王没有治国的本领:“所谓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骄淫昏昧,至于不辨菽麦,亦?然肆于民上,而举国受治焉……”

在“职官志”中,黄遵宪阐述了三权分立的好处,黄遵宪注意到“日本已开议院矣,进步之速,为古今万国所未有”。他发现,西方设官立政,“其官无清浊之分,无内外之别,无文武之异,其分职施治,有条不紊”,他认为这些都与中国的《周礼》相通。

“礼俗志”中介绍了日本的地方性组织:“世界以人为贵,则以人能合人之力以为力,而禽兽不能故也。举世间力之最巨者,莫如联合力……其所以联合之,故有礼以区别之,有法以整齐之,有情以联络之,故能维持众人之力而不涣散。”

“邻交志”中谈到了西方和日本的对外开放政策:“物产以有无相通,得以尽地利而夺人巧。”日本如果闭关谢绝,“至今仍一洪荒草昧未开之国耳”。

“学术志”中介绍了日本向西方学习的情况:“明治元年,海外留学者五十人;二年至百五十人;至五年,大抵千余人……今之当路诸公,大率从外国学校归来者也。”

维新派认为,变法需要兴民权、开民智,开民智需要育人才、办学校。黄遵宪在其诗歌中对于日本的先进教育制度也大加推崇,认为日本的教育体制非常完善,课程设置注重实用性。“有外国语学校,以英语为则。有小学校,其学科曰读书、曰习字、曰算术、曰地理、曰历史、曰修身,兼及物理学、生理学、博物学之浅者,有中学校,其学科亦如小学,而习其等级之高者,术艺之精者。有师范学校,则所以养成教员,以期广益者也。”

1902年,黄遵宪根据他对日本的考察,对当时的办学方向提出六点批评,他认为要先有师范学堂,学校才能兴;重点在小学、中学而非大学,重在普通学而非专门学。

黄遵宪在观察日本时,往往用他的知识背景加以比附,“以余讨论西法,其立教源于墨子……其谓人有自主权利,则《墨子》之尚同也。其谓爱邻如己,则墨子之兼爱也。其谓独尊上帝,保汝灵魂,则《墨子》之尊天明神也”。他还说,西人擅长器械之学,源出于墨家的备攻、飞鸢之术;西学精通物理,源于《墨经》上、下篇。这样做也许既让中国的士大夫比较容易接受西方事物,也有可能让他们继续保持自大。在日本的学校,“五经高阁竟如删,太学诸生守兔园”。儒家的《诗》《书》《礼》《易》《春秋》五经被束之高阁,传授儒家经典的高等学府“太学诸生”只能去“守兔园”,他大概认为这样很不妥。

光绪帝在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下旨,召见黄遵宪,问他西方政治何以胜中国,他回答说:“泰西之强,悉由变法。”第二年,光绪帝便派黄遵宪到湖南,和巡抚陈宝箴一道试行新政。黄遵宪在湖南的维新实践中,充分借鉴了他在日本考察的收获,先后设立时务学堂、算学堂、湘报馆、南学会、武备学堂、保卫局。保卫局即是后来警察局的雏形,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认为“欲治国安人,其必自警察始”,主张撤除衙役,换为警察。

后 记

光绪帝被废后,50岁的黄遵宪被开除公职,回到家乡的人境庐,开始了八年的诗人生活。光绪帝效法明治天皇失败,让他想到,也许中国的变革应该走另一条急进的道路:“中国之进步,必先以民族主义,继以立宪政体,可断言也。虽然,或以渐进,或以急进,或授之自上,或争之自民,何途之从而达此目的?则吾不敢知也!”黄遵宪留下的最后一首诗中,仍然念念不忘变法和民权:“人言廿世纪,无复容帝制;举世趋大同,度势有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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